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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界创建和谐宫观参考标准

        1、爱国爱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积极引导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弘扬道教优良传统,对教义教规做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积极引导道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2、知法守法。建立学习制度,组织道众和信教群众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引导道众和信教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团结稳定。宫观管理组织内部团结和谐,道众之间互敬互让、互帮互学、团结友爱,与信教群众关系和睦。积极弘扬道教和平、慈爱、宽容的精神,增进人际关系和顺、促进社会和谐。
  4、活动规范。秉承道教教义教规,如法如仪地开展道教活动,活动内容健康文明,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能够满足信教群众的基本宗教需求。
  5、教风端正。道众恪守清规戒律,品德良好,持守职份,注重宗教修持,坚持早晚功课,积极学经讲经。
  6、管理有序。宫观管理组织健全,廉洁公正,实行民主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落实措施得力;遵守国家财务和会计制度。
  7、整洁安全。宫观文明敬香,整洁卫生,清净庄严,有良好的道教文化氛围。道观建筑设施安全,文物保护、治安、消防和卫生防疫等措施到位。
  8、服务社会。弘扬道教济世利人、服务社会、造福人群的精神,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慈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