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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易县唐代道德经幢

 河北省保定市易县唐开元年间道德经幢,又称唐玄宗御注道德经幢、龙兴观道德经幢,是现今存世的数通古代道德经幢中保存最完好者,1961年、1996年分别被列为河北省和全国重点文化物保护单位。

 经幢位于易县县城东南龙兴观遗址,但遗址今天已成一片满是垃圾的荒地,被高楼和工地彻底包围。即使当地民众也鲜有人知晓这被他们世代称为“八棱碑”的石头柱子的具体位置,更不用谈其价值,因此寻找起来颇费周折。经幢被置于一座当地文物部门兴建的亭子内,铁栏围绕,资料记载的遗址另外几通古碑和明代古柏已踪影全无。不远处草丛中半掩半露出一块具有典型唐代风格的八棱形石构件,身世不知,少人理睬。更远处,有上世纪60年代所立省级文保碑,也许正是这种身份,才使经幢在今日拆建风潮中还能留有这片荒草得以栖身。

唐玄宗对老子、道教和《道德经》的推崇,是易县道德经幢产生的背景。玄宗曾亲注《道德经》并颁布全国,开元二十一年(733)下诏:“其《老子》宜令士庶家藏一本,仍劝令习读,使知旨要。每年贡举人,量减《尚书》、《论语》一两条策,准数加《老子》策,俾敦崇道本,附益化源。”开元廿六年(738),经幢被立于易县城西开元观,南宋乾道年间知府张孝祥移于府治,后迁至城内龙兴观。
较之周边环境,经幢虽有破损,但保存相当完整,字迹清晰,自有打动人心的庄严和韵致。经幢由幢座、幢身和幢顶3部分组成,总高约6米,除幢顶为青石,其他部分为汉白玉材质。幢座为覆莲须弥座,下有后世补砌方形平台。幢顶为庑殿式,残缺了部分构件,下接幢身上部仰莲。幢身为八角形,上部最显眼处以3棱竖刻正楷“太上玄元皇帝道德经,大唐开元神武皇帝注”,下刻玄宗诏书。幢身镌刻玄宗御注《道德经》81章,尾题“易州刺史兼高阳军使赏紫金鱼袋上柱国田仁琬奉敕立”,“开元二十六年岁次戊寅十月乙丑朔八日壬申奉敕建”。据翁方纲题记,碑文为唐著名书法家苏灵芝书写,“端雅俊秀中有铁骨之风”。
易县龙兴观道德经幢在研究《道德经》版本、唐代道教史、唐代书法等方面具有极高价值。易县文管所张洪印先生发表于2002年第3期《文物春秋》上的《易县龙兴观与道德经幢》一文,对其进行了全面考证,为了解这一珍贵文物提供了重要帮助。
(文/唯 喜,作者单位为中国道教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