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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岭市道教协会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

 

9月8日,浙江省温岭市道教协会组织常务理事学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市民宗局副局长陈连平参加并讲话。
陈连平指出,新修订的《条例》共九章77条,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宗教财产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范。新修订的《条例》,充分体现了“公民有信教自由”、“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的宪法精神,突出了“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强化了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的规范管理,加大了对宗教极端行为干预公民正常生活的有效治理和非法宗教活动的处罚力度,最大限度地弥补了原有《条例》在具体实施中存在的不足。因此,新修订的《条例》立法定位更高,调整范围更全面,内容设计更科学,实施更具操作性。
通过学习《条例》全文,大家认为,新修订的《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重大举措,也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的生动体现,更是适应政治使命新常态、维护稳定新常态、经济发展新常态、社会治理新常态,务求良法善治,把宗教工作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的重要措施,对于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来源:浙江省民宗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