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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司马承祯传记(下)

 

唐卫凭《贞一先生庙碣》曰:“开元十二年,天子修明庭之祀,思接万灵,动汧水之驾,奖邀四子,乃征尊师入内殿,受上清经法,仍于王屋山置阳台观以居之。”1
“修明庭之祀,思接万灵”借用了黄帝在明庭祭祀众神的典故。《汉书》卷25上《郊祀志第五上》曰:“其后黄帝接万灵明庭。明庭者,甘泉也。”
《贞一先生庙碣》借用这一典故是说唐玄宗欲在长安祭祀道教诸神,因此,“乃征尊师入内殿,受上清经法”。
“动汧水之驾,奖邀四子”借用了汉高祖下令访贤和尧帝亲自拜见有道之士两个典故。《汉书》卷1下《高帝纪下》述汉高祖下诏曰:“其有意称明德者,必身劝,为之驾。”文颖注曰:“有贤者,郡守身自往劝勉,令至京师,驾车遣之。”这是说,郡守必须亲自访贤并派人驾车将贤者送到京城。《庄子·逍遥游》曰:“尧治天下之民,平海内之政,往见四子藐姑射之山,汾水之阳,窅然丧其天下焉。”这是说,尧帝亲自前往汾水北面遥远的姑射山去拜见王倪、啮缺、被衣、许由等四子。
开元九年,唐玄宗命司马承祯用三体书写《道德经》(见前述)。此后,开元十年,玄宗诏两京及诸州各置玄元庙,并置崇玄学,令其徒习《道德经》及《庄》《列》《文子》等,每年准明经例举送2。老庄列文亦称四子3。开元十一年,玄宗注解《道德经》4
《贞一先生庙碣》将典故中的“汾水”改为“汧水”,是为了引向老子。汧水是渭水的支流,渭水通散关,散关有老子庙。《水经注》卷17曰:“汧水又东流,注于渭水。”“渭水东入散关……有老子庙。”《贞一先生庙碣》复从老子引出《老子》、《文子》、《列子》和《庄子》,置换了尧帝拜见的四子。
《贞一先生庙碣》借用这两个典故是说唐玄宗欲亲自阐发《老子》、《文子》、《列子》和《庄子》精义,欲请能从事于此的贤能协助他。于是,开元十二年(724),唐玄宗“于王屋山置阳台观以居”司马承祯。
唐末五代杜光庭《天坛王屋山圣迹记》记载的时间与《贞一先生庙碣》的记载相同。其曰:唐玄宗“于开元十二年,敕修阳台观。”5
《旧唐书·司马承祯传》曰:“十五年,又召至都,玄宗令承祯于王屋山自选形胜,置坛室以居焉……上之以承祯王屋所居为阳台观。”多数学者依据此,认为玄宗第二次诏见是开元十五年的事。
《贞一先生庙碣》署卫凭词、薛西昌书并额,《绩语堂碑录》按语曰:“建庙立碣当在开元二十四年”6 。司马承祯逝世于开元二十三年(735)。《贞一先生庙碣》撰写于司马承祯逝世的当年或第二年,由亲见亲闻司马承祯事迹的同时代人撰写,所述史实的准确性具有权威性。陈国符教授说:《贞一先生庙碣》作者“乃承祯之弟子,其言当最可信”7。金荣华教授认为与《旧唐书·司马承祯传》相较,《贞一先生庙碣》“之说较为完整,则自选胜地以置坛室宜是开元十二年之事”8 。二位教授的看法很有见地。从唐玄宗诏见司马承祯的次数排序来说,开元十二年应排为第二次。
《旧唐书·司马承祯传》所说玄宗于王屋山安置司马承祯的操作方式,与《贞一先生庙碣》不同,前者说令承祯“自选形胜”,后者说玄宗“置阳台观”供司马承祯居住。先令承祯自己选址置坛室,建成之后再依据坛室所在地名命名阳台观,比较符合常情。疑《旧唐书·司马承祯传》又是将王屋山为何出现阳台观(事因)和阳台观建成(事成)合并在事成时一起讲述了。若如此,“玄宗令承祯于王屋山自选形胜,置坛室以居焉”应是开元十二年的事,“上之以承祯王屋所居为阳台观”应是开元十五年的事。《贞一先生庙碣》也将二者并在一起说,但将阳台观建成(事成)合并在事因时一起讲述,则记为:“开元十二年……仍于王屋山置阳台观以居之。”
唐徐灵府《天台山记》曰:“开元十一年,玄宗皇帝追入内。先生辞归,帝以天台幽远,难以迎请,遂于王屋山选形胜,特置阳台观居之。”9“开元十一年”为“开元十二年”之误,估计是抄录或刊刻时少掉一笔所致。《天台山记》讲述了唐玄宗因“天台幽远,难以迎请”遂留下司马承祯,可为《贞一先生庙碣》所述事因作补充。
司马承祯于开元十二年九月十三日写了一篇怀念陶弘景的《茅山贞白先生碑阴记》,自述当时自己客居茅山,不久将回归衡山。其曰:“子微将归衡岳,暂憩茅山。”唐卫凭《贞一先生庙碣》讲述司马承祯第二次被唐玄宗诏见前的历程曰:“而后游句曲,步华阳之天;栖桐柏,入灵墟之洞;寻大霍,采金瓶之实;登衡山,窥石廪之秘。”10接下来记载的就是唐玄宗于开元十二年第二次诏见司马承祯之事,与《茅山贞白先生碑阴记》自述不久将回归衡山可以互证。该《碑阴记》署“天台华峰白云道士河内司马道隐子微述并书”11。署名表明,截至开元十二年九月十三日,司马承祯还是天台山隐士。可以推断,开元十二年九月司马承祯云游到茅山,不久到衡山,在此接到唐玄宗诏令,唐玄宗第二次诏见司马承祯应是开元十二年冬天的事。
《旧唐书·司马承祯传》漏记了玄宗第二次诏见之事,应在“玄宗赋诗以遣之”之后加上:“开元十二年冬,天子修明庭之祀,思接万灵,动汧水之驾,奖邀四子,乃征尊师入内殿,受上清经法。先生辞归,帝以天台幽远,难以迎请,令承祯于王屋山自选形胜,置坛室以居焉。”
司马承祯的一生中,拒绝诏见的次数远远多于接受的次数。唐徐灵府《天台山记》记载他上表向皇帝申诉理由曰:“俗人贞隐,犹许高栖,道士修真,理宜逊远。”12他的理由是道士要修炼成仙,必须放下俗务、远离人烟。司马承祯坚守修炼成仙的信仰,坚持静坐存思的修炼方式。
开元十二年,唐玄宗“令承祯于王屋山自选形胜,置坛室以居焉”,尊重了司马承祯的成仙信仰和修炼方式。今分析的是为何选中王屋山。
玄宗时,西京长安附近的终南山建有宏大的宗圣宫,安史之乱前,“终南山中集中了21所寺院,是(唐代)前期寺院最多的名山”13。此外,唐代的终南山还是文人雅士聚会吟游之所。而且,司马承祯很早即对假隐士成堆的终南山不屑一顾,其讥讽卢藏用之语竟然造就了一个成语“终南捷径”14。终南山落选不足为奇。
东京洛阳附近的嵩山是司马承祯年轻时入道和师事潘师正的地方,那里存有司马承祯难忘的记忆。嵩山坐落着中岳庙、嵩阳观。有学者统计,安史之乱之前,嵩山有6所佛寺15。当年司马承祯离开嵩山,就是因为那里还不够僻静。唐徐灵府《天台山记》曰:司马承祯“早岁从道,始居嵩华,犹杂以风尘,不任幽赏。乃东入台岳,雅惬素尚”16。嵩山落选亦在意料之中。
王屋山既没有成群的隐士和游人,也没有那么多道观和佛寺,隐居在那里可以放下俗务、远离人烟。所以,王屋山中选。
《旧唐书·司马承祯传》曰:“十五年,又召至都。玄宗令承祯于王屋山自选形胜,置坛室以居焉。承祯因上言:‘今五岳神祠皆是山林之神,非正真之神也。五岳皆有洞府,各有上清真人降任其职,山川风雨阴阳气序是所理焉,冠冕章服佐从神仙皆有名数。请别立斋祠之所。’玄宗从其言,因敕五岳各置真君祠一所,其形象制度皆令承祯推按道经创意为之。承祯颇善篆隶书,玄宗令以三体写《老子经》。因刊正文句,定著五千三百八十言为真本以奏。上之以承祯王屋所居为阳台观,上自题额,遣使送之,赐绢三百匹以充药饵之用。俄又令玉真公主及光禄卿韦至其所居修金箓斋,复加以锡赉。”
将混于这一段中的开元十二年的事项移走后,这一段可修改为:“十五年,又召至都。承祯刊正《老子经》文句,定著五千三百八十言为真本以奏。玄宗从承祯言,因敕五岳各置真君祠一所,其形象制度皆令承祯推按道经创意为之。上之以承祯王屋所居为阳台观,上自题额,遣使送之,赐绢三百匹以充药饵之用。俄又令玉真公主及光禄卿韦縚至其所居修金箓斋,复加以锡赉。”
此段盖是讲述玄宗第三次诏见司马承祯。在这次诏见中,开元九年玄宗令以三体写《老子经》、承祯上言请于五岳别立斋祠之所、开元十二年玄宗令承祯于王屋山自选形胜置坛室以居等三件事都有了满意的结果。接见后,玄宗题额赐绢、令修金箓斋。道教说金箓斋上消天灾、保镇帝王,所以玄宗对金箓斋十分重视。令玉真公主及大臣至阳台观修金箓斋,对司马承祯来说是一种荣誉。
除《旧唐书·司马承祯传》所述之外,司马承祯在王屋山的事迹还包括住持并修缮阳台观、授徒以及著述。
在王屋山,司马承祯不断地充实阳台观的内涵。直到去世前不久,司马承祯还将壁画之事向唐玄宗报告。金李俊民撰《重修王屋山阳台宫碑》曰:“大唐中,中岩道士司马炼师始奏置阳台观道场,立像而严奉之,并御书额,壁画神仙、龙鹤、云气等。升降辇节,羽仪金彩,辉光满宇。遣监斋韦元伯赍图画、事迹、题目奏闻,时开元二十三年六月十二日也。”17唐玄宗做了批答18
在王屋山,司马承祯收了一位满意的高徒李含光,获得玄宗鼓励。大历六年颜真卿撰并书《茅山玄靖先生广陵李君碑铭并序》曰:“开元十七年,从司马炼师于王屋山传授大法,灵文金记一览无遗,综核古今,该明奥旨。玄宗知先生遍得子微之道,乃诏先生居王屋山阳台观以继之。岁余请居茅山,纂修经法。”19
司马承祯著述颇丰,其中有些是在王屋山完成的。陈国符教授综述了司马承祯的著述20,兹不赘述。
对司马承祯来说,住持并修缮阳台观、授徒以及著述只是他在王屋山隐修生活内容的一小部分,他隐修生活的大部分内容是修炼。唐卫凭《贞一先生庙碣》赞美中岩台曰:“巨木圆抱,呜溪中洛,每养龙大谷,相鹤中峰,燎金洞之众香,吸石窗之鲜气,有日矣。”21 由此可以想见司马承祯潜心修炼的情景。《贞一先生庙碣》还以文学性的语言指出司马承祯隐居修真的一生。其曰:“昔住嵩嶂,则后阜松生;及移台岭,则东壁泉涌;幽居于南岳,则玄鹤蔽野;坐忘于兹山,则彩云满室。”22司马承祯撰写了讲述修真方法的名篇《坐忘论》,王屋山为司马承祯提供了坐忘的场所和屏障。以坐忘概括司马承祯生命最后11年在王屋山的隐居修真生涯,实神来之笔。
唐卫凭《贞一先生庙碣》说司马承祯卒于开元二十三年。其曰:“岁乙亥,夏六月十八日……(司马承祯)乘空而去。”23“岁乙亥”即开元二十三年。
《旧唐书·司马承祯传》似乎是说司马承祯卒于开元十五年。其曰:“十五年,又召至都……是岁卒于王屋山,时年八十九。其弟子表称:死之日有双鹤绕坛,及白云从坛中涌出,上连于天,而师容色如生。玄宗深叹之。乃下制曰:‘……故王屋山道士司马子微……可银青光禄大夫,号真一先生。’仍为亲制碑文。”
司马承祯的侄子司马绰任延陵县主簿时,亲自监督镌刻了《茅山贞白先生碑阴记》。其附记曰:“开元岁乙亥四月壬子,时白云先生在王屋山。”24司马承祯开元二十三年四月还健在,足以证明《贞一先生庙碣》的记载正确,《旧唐书·司马承祯传》的记载有误。对司马承祯卒于开元二十三年六月十八日的记载,学者们多无异议。
《旧唐书·司马承祯传》的误记,源于对唐末五代杜光庭《天坛王屋山圣迹记》的误读。其误读,与《圣迹记》缺失司马承祯的卒年亦不无关系。
《天坛王屋山圣迹记》曰:“至开元十五年八月十五日,有双鹤绕坛西北而去,彼时白云自堂中出,闻箫韶之音,此先生显化之验也。王屋县宰崔日用闻奏,明皇异之。先生神化时,年八十有九。谥赠银青光禄大夫,谥白云贞一先生。”25
显化在道教中是常见词汇,如显化天尊、显化醮法、显化醮仪等。道教还将神明显现称为显化。如《上清灵宝大法》卷44曰:“大道之灵,在神明之显化”26。《道法会元》卷260《酆都朗灵关元帅秘法》“又助赞咒”曰:“玄元之祖,万象之尊。正直之将,忠勇之神。升天无迹,入地无形。虚空自在,水火藏形。显化倏忽,助国救人。”27道教还将传说具有神通的人显现灵迹称为显化。如王侍宸说自己必要时将显现灵迹向弟子伸出援手。《道法会元》卷62《王侍宸家书》曰:“惟皇浩劫,运及乾坤。生有三界,分判幽冥。中包万化,不测而成。金简玉诰,秘于霄城。凡我法子,当继我盟。分付立誓,演立其真。吾当显化,念悯尔勤。立言为信,厥彰告成。”28《长春真人西游记》卷下记载丘处机显化仙鹤飞呜的灵迹,与司马承祯显化的内容相同。其曰:“是月二十有二日,赴其请。空中有数鹤前导,傃西北而去。自师寓玉虚,或就人家斋,常有三五鹤飞呜其上。北方从来奉道者鲜,至是圣贤欲使人归向,以此显化耳。”29
《圣迹记》描写的双鹤绕坛、白云出堂和箫韶音闻,是说司马承祯显现灵迹,用以引人入道,不是说司马承祯去世。故而玄宗听到司马承祯开元十五年显化的报告后只是感到奇怪,并不悲痛。《圣迹记》所说神化,是说化为神,实际就是去世。《圣迹记》接着显化说神化,没有说司马承祯神化于哪一年。所以陈国符教授说:“是岁之前,疑有阙。”30
去世时间有阙,如果不区分显化和神化,就会误读为司马承祯去世于开元十五年。《旧唐书·司马承祯传》说司马承祯去世时双鹤绕坛、白云出堂,的确是将《圣迹记》描述的显化误读为去世了。
《旧唐书·司马承祯传》这一段,可改为“十五年,又召至都……其弟子表称:‘至开元十五年八月十五日,有双鹤绕坛西北而去,彼时白云自堂中出,闻箫韶之音,此先生显化之验也。’王屋县宰崔日用闻奏,明皇异之。开元二十三年夏六月十八日,承祯卒于王屋山,时年八十九,玄宗深叹之。乃下制曰:‘……故王屋山道士司马子微……可银青光禄大夫,号真一先生。’仍为亲制碑文”。
 
(作者朱越利系中国道教学院特聘教授)
 
1、5、21、22、23、25.《道藏》第19册,第707、703、707、707、707、703页。
2.宋王钦若等:《册府元龟》卷53。
3.《唐大诏令集》卷106唐玄宗《亲试四子举人敕》曰:“朕聴政之暇常读《道徳经》、《文》、《列》、《庄子》等书。文约而义精,词髙而旨远,可以理国,可以保身。朕敦崇其教以左右人也。子大夫能从事于此,甚用嘉之……开元二十九年九月。”
4.《唐玄宗御制道德真经疏》附《道德真经疏外传》曰:“开元十一年躬为注解”(《道藏》第11册,第810页)。
6、11、19、24.陈垣:《道家金石略》,第122、109、160、110页。
7、20.陈国符:《道藏源流考(新修订版)》,第41、45-46页。
8.金荣华:《〈旧唐书.司马承祯传〉考注——附编年简表》,政协济源市委员会编印《济源市第二届王屋山道学文化研讨会资料专辑》,第69页。
9、12、16.见《古逸丛书》。
10.《道藏》第19册,第707页。《贞一先生庙碣》,原为《唐王屋山中岩台正一先生庙碣》,据陈垣《道家金石略》(文物出版社,1988 年6月第1版)第120页,改“正一”为“贞一”,并简称碣名。
13、15.李映辉:《唐代佛教寺院的地理分布》,《湘潭师范学院学报》1998年第4期,第67页。
14.《云笈七签》卷113下《司马承贞(祯)传》曰:“卢藏用早隐于终南山,后登朝居要官。见承贞(祯)将还天台,藏用指终南谓之曰:‘此中大有佳处,何必天台?’承贞(祯)徐对曰:‘以仆所观,乃仕宦之捷径尔。’藏用有惭色”(《道藏》第22册,第785页)。
17.《庄靖集》巻9。见陈垣《道家金石略》,第1074页。
18.《题白云先生书诗并禁山敕碑》。见陈垣《道家金石略》,第182页。
24.陈垣《道家金石略》,第110页。
26.《道藏》第31册,第107页。
27.《道藏》第30册,第595页。
28.《道藏》第29册,第183页。
29.《道藏》第34册,第496页。
30.陈国符《道藏源流考(新修订版)》,第45页。陈国符《道藏源流考(增订版)》(中华书局,1963年12月第1版)无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