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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道教学院组织教职员工学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

 

10月9日,按照院领导的工作布置,中国道教学院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会议由中国道教学院副教务长王书献主持,学院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教职员工参加。
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在学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新华社、《人民日报》关于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社论,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宗教事务条例》修订答记者问,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王作安在《人民日报》上就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发表的署名文章等内容。
与会人员表示,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体现出诸多宗教工作领域的新思路和新举措,反映了时代发展要求,回应了宗教界合理诉求。特别是对于宗教院校法人地位、宗教院校教师职称评定和学生学位授予、宗教院校财产权属等都给予了明确规定,对于遏止宗教商业化倾向等问题有具体要求。大家纷纷表示,在未来的教学管理工作中,中国道教学院要以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精神为指导,不断深入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以实际行动推动道教人才培养事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