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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凤林:坚决拥护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 努力打造庄严神圣的信仰家园

 

道教在我国历史悠久,信徒众多,影响广泛,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展、维护社会的稳定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新时期以来,道教界积极拥护党的宗教政策、遵守法律法规,道教各方面建设稳步推进。在发展进步的同时,当代道教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面临着新形势任务,商业化成为道教领域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在此背景下,国家宗教事务局等十二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积极处理好道教的商业化问题提供了指导意见,我代表中国道教界表示坚决拥护和支持。
 
一、道教商业化的危害
道教讲求“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生而不有,为而不恃”,这是为了体现道的体用,具体到修持,则是“见素抱朴,少私寡欲”,修道及修身,只有坚定操守,才能修得大道,身正才能在信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使道教在当代社会有序发展。《意见》从佛道教商业化问题的十个方面提出意见当代道教存在的商业化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道教活动场所出现营利化倾向。道教活动场所是为了保证正常的宗教活动,满足信教群众过正常宗教生活的需要而存在的,必须坚持非利性质,但个别场所的房屋出租、活动场所公司化经营等问题时有发生,使信众对道教活动场所的认可度大打折扣。道教活动场所管理和经营问题的混淆,将降低信众对场所的信任程度。
第二,冒充道教教职人员,以道教名义开展商业化活动现象时有发生。《宗教事务条例》规定: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非指定的临时活动地点不得组织、举行宗教活动,不得接受宗教性的捐献。但社会上一些不法公司及个人,借道教名义甚至道教团体的名义开展活动,借机敛财,损害了道教的良好形象。
第三,炒卖“头香”、高香的现象时有发生。道教活动场所为道教徒清修之地,信徒来参拜无可厚非。但有些宫观售香等问题被承包或转包他人,借信众烧香等活动兜售高价香、劣质香,借此敛财,不仅损害了道教的形象,还容易造成道教活动场所的安全隐患。
第四,道教活动场所经销活动不规范、财务制度执行不严谨现象仍然存在。根据《条例》规定,道教活动场所内可以开展一些合法经营活动,用于道教活动场所的自养,方便开展公益活动。但经营活动“被承包”,财务监管失序,给道教活动场所带来很多负面影响。
二、治理道教商业化问题的举措
道教商业化现象的存在,道教的发展造成很多负面的影响,扰乱了道教活动场所的日常活动,严重者将直接影响道教在社会信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中国道教协会应当以此次《意见》为契机,积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中国道教协会及各地方协会认真履行职责,配合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及其他部,按照《意见》要求,加强监管和治理力度。对严重违法违规的道教活动场所,一经主管部门依法查实,各级协会应当积极支持与配合,做到“不护短”。
同时,各级协会应当深化教风建设,完善教规制度,引导教职人员遵规守戒,弘扬崇尚节俭的优良传统,抵制商业逐利和奢靡之风。加强对教职人员及道教活动场所的指导,督促各宫观民主管理建设、严格财务、人事、活动等管理规范化,维护道教清净庄严的形象。
第二,各道教活动场所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按照《意见》要求,自纠自查。对各自场所内所存在的商业化问题和潜在的商业化苗头做到早发现、早纠正。场所内的商业化问题,很多是历史遗留问题或之前对宗教政策的理解不到位,加强对新修订《条例》和《意见》的学习,可以使各道教活动场所更加明确自身的功能与职责。
同时,各道教活动场所将积极完善民主管理、财务管理、人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现代宫观管理体系。根据新修订《条例》,切实保障道教教职人员的基本权利,按照规定为教职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以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从根本上消除道教教职人员为生计而从事商业化的行为。
第三,加强对道教教职人员和信众的教育与宣传,共同抵制道教活动场所的商业化问题。道教教职人员的素质,直接决定了道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和建设水平。活动场所的商业化问题,根本上是教职人员自身素质、管理水平和思想观念的问题。教职人员自身应当加强学习,增强法律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宗教政策,严守法律法规,规范宫观经营项目、财务制度,对活动场所内的商业化问题及时发现与整治。
对普通信众做好宣传工作,使信众更加了解道教活动场所的职责所在,引导信众更好地识别真假道教活动场所,以免上当受骗。要依靠信众,对信众反映的商业化问题积极整改,涉及违法违规侵害活动场所和信众利益的商业化问题,各道教活动场所应当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协助执法机关坚决予以查处。
三、治理道教商业化问题的意义
道教商业化问题,既违反了我国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也扰乱了正常的宗教活动秩序,损害了道教清净庄严的形象。积极引导道教治理商业化,是深入学习十九大和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题中之意。
1.治理道教商业化是道教坚持中国化方向的内在要求。道教坚持中国化方向的命题之一就是道教要有时代感,要与当代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当代道教场所要求必须坚持非利性质,严禁商业资本介入道教活动场所。因此,道教积极去商业化,是紧跟时代步伐的必然选择。
2.治理道教商业化是当代道教发展的必由之路。道教创教至今,一直秉持大道无为、慈善利人的人文关怀。当代道教的建设与发展,要在秉持道统的前提下,有所突破。道教活动场所的商业化行为,并不是道教未来发展的向,相反,道教商业化扰乱了道教场所正常的活动秩序,不利于当代道教的发展,更不符合道教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适应的要求。
3.治理道教商业化是道教合法权利得以保障的根本举措。道教活动场所是道教信众清修之地,道教丰富的道文化,得到社会广大信众的认可与信任,这也给个别不法组织和个人提供了可乘之机。他们假借道教的名义开展活动、谋取利益,败坏道教的名声。治理道教活动场所商业化问题,可以有效的杜绝外界假借道教之名,作敛财之事,使得道教活动场所的合法利益得以保障。
国家宗教事务局等十二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对及时整治道教商业化行为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中国道教协会将认真落实《意见》的各项要求,将精神传达至各地方协会及道教活动场所,指导、督促道教界认真落实《意见》要求,及时排查纠正道教存在的商业化行为,把握历史机遇,重视道教建设,将道教事业推向新的高度,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作者为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